這是想讓我們衝到前面替他們擋子彈的意思?而且我有些搞不明白的是,這種話他們自己也能說啊,只要是事實,自己說出來還能讓人覺得態度誠懇呢。
所以我滿臉問號地說道:“不是,徐書記,我有一點弄不明白。”
“你說。”
“如果只是這麼一份聲明,我理解由你們來發不是更合適嗎?畢竟說難聽點,責任不在你們,後續的慰問和照顧,你們也做了,這些客觀事實,由你們說出來不是更容易讓人體會到你們想解決問題的誠意嗎?”
“劉總,你把問題想簡單了。”徐副書記耐心解釋道,“聲明我們當然可以發,但你不要忘了,我們不是私人企業,而是國企。我們跳出來說這番話,很容易讓人覺得,我們是在標榜自己。那些不明所以的網友,根本不會在乎事情的真相是什麼,也不會在乎我們為了這個發佈會做了多少工作,如果不按時舉辦,會蒙受多大的損失。他們的關注點很可能會放在,領導又去作秀了,做完秀之後,馬照跑舞照跳,歌舞昇平好不快樂。”
靠!又是一個無懈可擊的解釋。我不得不歎服,薑還是老的辣。
萬般無奈下,我只能推脫道:“徐書記,發聲明這事兒我現在不能答覆你。因為如果這麼做的話,我們公司會非常被動。以後的業務也會因此受到極大的影響,我承擔不了這個責任。”
話音剛落,一邊的向法務立刻開啟紅臉模式道:“劉總,話不能這麼說。你們以後的業務會受到影響,但我們的聲譽,現在已經受到了影響。作為一家一年銷售重卡將近15萬輛的大型企業,因為你們的管理疏忽,導致我們聲譽受損,進而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你就能承擔嗎?”
媽的!這就是我最擔心的地方,按照向法務這個上綱上線的邏輯,我們這邊基本一點還嘴的餘地都沒有。
但是……天無絕人之路,見對方態度開始強硬起來,一直沒發聲的聶雷此時接口道:“向法務,您剛剛說您是學法律的,那我這邊有一個法律問題想向您請教一下。”不等向法務開口,聶雷看了眼自己面前的筆記本,自顧自地繼續說道:“雖然貴司是和我司簽署的合同,但實際造成貴司損害的,是篷房公司,也就是第三方,而且他們的過錯是損害發生的唯一原因。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貴司起訴我們,要求我們承擔賠償貴司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那以您的法律知識,您覺得最終法院會裁定由誰來承擔這個賠償呢?是我們還是第三方?”
不等向法務開口,徐副書記立刻打圓場道:“你們都等一等,怎麼聊著聊著就說到打官司上了呢?不至於不至於。”
但很可惜,徐副書記和稀泥的行為並沒有起到什麼實質性的作用,因為聶雷這話明顯有些挑戰向法務的意思。而且還是在向法務自己的業務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