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之後,在寄往保安軍的一封尋常家信中,看似非常隨意地提了一句“漢村於冬月成”。
漢村指的是流求島新建的第二座城,秦剛在離開前交待過,一旦島北的兵力與民力能夠騰出手來的話,就可以沿西岸南下,至島中部的一處大河口,此河口名為烏溪,在烏溪的流域兩側,會有一片更加廣闊、更加肥沃的平原,在那裡,便可以按照秦城的標準,再建一座漢城。
而這漢城,也就是後世的臺中,清朝統治時期曾為臺灣省的行政中心。
秦剛出發去西北之前,便約定,無論是秦觀從青田發出來信件,還是流求島發出的信件,一律統一經溫州轉明州發出,這樣速度更快、通路更安全。
此外,所有涉及到流求的情況,均統一用隱語來代稱,比如以兩浙多水灣,有姚灣、小灣等地名,便以大灣代指流求;再以秦村、漢村代指秦城、漢城;以二哥、三哥代指第幾批去流求的墾民;而其它如神居兵、格致院院士、船廠等等,都會有相應的代指詞。
這樣的話,一則來信寫得非常簡潔,二則加上這些隱語的代用,整封信看起來,不過就像是極為普通的家書,裡面大多會是:“秦村秋收的收成很好”,“三哥已到大灣安家,非常順利”等等的這樣的語話。
當然,能夠寄送到西北這兒的消息一般都只會報喜不報憂,又或者只會將最終的一個結果告之,自然不會去提及留在青田縣坐鎮的秦觀在此期間所付出的心血與操勞。
受限於自己不能離開處州,秦觀對於遙控指揮千里之外的流求局勢發展,自是一種時刻都不敢鬆懈的謹慎與認真。
自紹聖三年五月秦剛離開兩浙之後,在東南大海的颶風天氣形成之前,溫州港發去了第三批的墾荒民眾,這裡既有後續裁撤的地方廂軍,還有收到前面來信勸說去投奔的流民親友。
同時,神居兵都十分滿意流求島上的發展狀況,他們在高郵湖神居村寨的家屬也盡數一同跟著過去,實現了團聚。
七月,流求島上的建設進入了高潮期。秦城附近穩定的金銀礦出產,還有與樓員外、辛第迦在秦城港開始的大範圍海貿易貨合作,給了宮十二以足夠的資金底氣。
抓住在秋收之前的一段農閒時間,宮十二在秦城正式發佈了《秦城徵役令》,給出了幹一天工四百文錢外加兩餐飯的待遇,一下子響應者雲集。
大家響應熱烈的原因有三:
其一,正是通過這次的徵役令,讓前來墾荒者們終於相信了之前所得到的承諾:流求島上不存在徭役,只會有幹活就能拿錢的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