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其嚴苛。
並且經常派人巡查,一旦發現有人偷偷舉婚,隱瞞不報,同一個小區,除了罰款,臨近鄰居都要一起被牽連流放。
第二:徵收城市戶寡婦稅。
按照規定,寡婦無出,不論鄉鎮還是城市,一律離開原戶口,發為城市戶。
然後烈士、寡婦父母只有獨女,年四十上者,等一些不在列。
此外,城市寡婦可以保持貞烈不嫁,但要罰款,按照一個人,每年一元金券的價格去罰。
你要是富裕家庭出身,那隨意,反正朝廷“鼓勵”貞潔烈婦,你願意為朝廷交錢出力,朝廷歡迎。
但你要是沒錢,不好意思,超過兩元未繳,發為戍邊男子妻。
第三:對於城市戶的商業課稅降低,算緡也減半。
什麼意思呢?
城市戶,雖然要遭到嚴苛的婚喪嫁娶對待,但相較於鄉鎮戶的商業稅,城市戶是更低的,平均是低了一般左右,就連算緡錢,也就是財產稅,也是低了一半。
如果你是鄉鎮丁餘,靠著吃鄉鎮商業紅利發財,那你得多交錢。
可你要是城市戶下鄉賺錢,賺到了錢,只要你買的是城市資產,那麼財產稅的徵收是降低的,而且還很多。
城市戶和鄉鎮戶各有好處。
同時也能消化掉朱元璋留下來的戶籍政策的最後一張拼圖,反正賤籍沒了,統一納入城市戶,城市戶晚婚晚育,不準有育齡期間的寡婦外,剩下的都算是福利。
不過也正是這套舉措,導致大量直隸城市人口流出,尤其是關內的賤籍,大量北遷。
朱厚照看了一下奏本,也知道了自己該怎麼安排後續動作了。
於是在思考之後,朱厚照決定,暫緩全國範圍內推廣賤籍轉城市戶,但單開勞改籍和流放籍。
勞改是有期徒刑,到點可以返家。
流放也是有期徒刑,到點了只能就地編入本地城市戶。
當然,這兩個屬於罪犯戶籍,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籍貫。
並且,要留歸檔案,影響子孫科舉。
然後再把之前擬定的官紳一體納糧、當差全部寫上去,當然當差只是一個藉口,朱厚照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很少推行徭役了,大多都是改為徵役,朝廷出錢養人去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