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在於皇帝有多少權力。
而現在,自己面前的群臣,已經恐懼於自己這段時間的權力暴漲,開始想辦法限制君權了。
好事嗎?
好也不好。
至少這群官員知道,皇帝的權責已經大到了令人恐懼的地步。
生殺予奪,便是皇帝壓於天下人的權利。
但,責任呢?
皇帝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真的是好事嗎?
如果是英明聖君,那天下之幸。
但聖君不會犯錯?
很難不會有錯。
所以,儒家與皇帝的博弈,一直都是前期皇權壓制相權,後期相權抬頭,雙方不斷角逐,直到王朝末世。
尤其是明清。
明代是皇權勝了,皇帝還是說一不二的,但是出了北京,相權不鳥你,然後崇禎什麼都做不了,大明沒了。
清代是相權勝了,皇族無法硬剛北洋和革命黨,然後袁世凱竊奪勝利果實,大清沒了。
因此,不論君權還是相權的做大,都必須有制約。
君權的做大,臣子們也會想方設法的制約皇帝,以防皇帝生殺予奪。
但相權做大,回來制衡,這又是一個問題。
“倘若要朕認了這句話。首先要做到的是……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儒家的親親相隱,就廢止了。天子、官吏犯法與庶民同罪。”
朱厚照清了清嗓子:“回頭朕就寫在憲法上,凡我大明後世之君,文武百官,均不可更改此法。所有的法律令,都必須嚴格執行這條憲法,做不到的奪官去位。只要你們能做到,那朕就能做到。”
“……”
群臣被將了一軍,表情凝重了起來。
靠,本來就想著趁機壓一下皇帝,讓皇帝的權利不這麼大,結果反而被皇帝一口應下來。
皇帝說了,他可以按照律法來執行,但儒家的親親相隱等條例,必須全面跟法家退讓,依法治國。
這等於是將潛規則擺在明面上,一旦開始推行,未來皇帝想要懲治大臣,親親相隱就是罪過,完全可以將這條交給看不爽的大臣政治對手,讓他們出刀子。
反而變相將刀子遞給皇帝了。
怎麼辦?要不要應?
划算嗎?
眾人不斷權衡,但朱厚照顯然不給他們權衡利弊的時間,聲音高昂了起來:“怎麼?不敢應了?是捨不得這特權?還是說,你們想要當這個掘了大明根基的佞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