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輝,原公安局一哥,在位期間,不但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而且,自己也為非作歹,包庇殺人犯,為一些不法份子開具無罪證明,甚至,當時,只要有錢就可以在公安局撈人,在那個忙於發展經濟的年代,似乎滋生了許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和事。
謝志輝是陳國安親手抓的,也是他親手送進去的,所以,應樺很想找時間好好向陳局請教一下,關於謝志輝案,為什麼最後,許宗候能夠逃脫,而且,關於他的證據幾乎全部被銷燬了。
這在她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所以,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警局有人幫許宗候。
換句話說,警局內部有內鬼,把許宗候的證據全部弄沒了,否則,無法解釋最後,許宗候的無罪在謝志輝一案中,幾乎成了一個謎。
這也是當年,陳國安對整個案件結案最不滿意的地方。
走出辦公室的應樺,第一時間撥通了陳國安的電話。
聽到應樺的問題,陳國安沉默了許久才開口。
“你說的沒錯,其實,當時我也懷疑在謝志輝和許宗候之間,還有一個人,這個人可能是嫁接他們兩人之間的橋樑。因為,謝志輝不可能跟許宗候直接接觸。要知道,許宗候當時的名聲極差,大家都知道,他是靠混黑道起家的,他乾的那些事,幾乎沒有一件是乾淨的。當年,很多人都認為,他應該是必死無疑,但就在謝志輝被抓以後不久,關於許宗候的卷宗都不翼而飛。我當時也很納悶,那些卷宗是我親手封的,而且,送去省裡以前,我還專門派人檢查了資料,確保沒有任何的遺漏才讓人送出去的。”
“當時為什麼要把資料送去省裡呢?”
“這是省裡的要求,省裡認為,謝志輝一案關係太大,所以,必須在省裡審,做成典型,以起到警示作用。誰知,資料在半路上莫名其妙地失蹤了,那名送資料的同志因為丟失了資料也被處分,直接被迫離開了警隊。”
“有那個人的資料嗎?”應樺問了一句。
“我去找過他,他當時被人迷暈了,所以,基本排除了他的嫌疑,那個偷走資料的人一定在我們內部,因為,送資料這件事,沒有幾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