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幫我擋一擋啦,咱倆也算同事一場,幫個小忙,不過分吧?”
換做一般人,有這麼一個大美女邀請,哪怕只是假扮的男友,那也求之不得啊,沒準兒還有轉正的機會呢,沒想到古云非不假思索的拒絕了,“我可不想再給你當電燈泡。雷家父子上次都警告過我了,你父親也不會待見我。我就一小小的個體戶,可不想自不量力,一下子給自己找這麼多麻煩。”
羅嘉沒想到自己大晚上過來能碰了一鼻子灰,馬上就翻臉了,把筷子往自嗨鍋裡一丟,“愛去不去,不吃了。”
她氣呼呼走到門口,又返回來抓起那束鬱金香走了。
古云非露出些許無奈。
羅嘉跟他認識時間雖然也不算短,但還遠遠不夠了解他。更不知道他隱藏了多少可怕的秘密。
像古云非這種人註定要守著他的秘密度過一生。
確定羅嘉不會返回,他拿出了那顆頭骨研究起來。
頭骨上的湯汁已經被他清洗乾淨,他捧起那顆腦袋,手掌一搭上光滑的骨壁,就感受到了某種異樣。
毫無疑問,這顆頭骨幹淨異常,沒有任何碎肉,連難以清理的骨膜都被清除得很仔細。如果僅憑著天然腐爛,那至少需要50年以上。如果是人為處理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用水慢慢的煮,直到皮肉和脂肪全都被熬化為止。如果著急的話,也可以用王水,不過那樣做會破壞骨質。顯然熬骨人採用的是前者。
摸到頭骨下方的寰枕關節,也就是頸椎和顱骨連接的位置,古云非摸到了利刃留下的光滑痕跡。
通過指尖的觸覺,在古云非腦海中呈現出兇器的形態。
那不是用鋸子,也不是砍刀,是一把最多不會超過10釐米的鋒利的雙刃匕首。
沒錯,就像苦無慣用的那把刀。
這把刀行兇時殺人很快,以至於被害人幾乎沒有時間感覺恐懼,所以他的頭骨色澤光潤,沒有留下痛苦的暗灰色——那是破裂的毛細血管和大量分泌的應激素形成的顏色。
那把匕首應該是以精準的角度切入被害人的脖頸,連帶頸動脈、喉管和氣管同時切斷,讓被害人在數秒鐘之內便喪失意識,因缺氧和失血死去。
而那把匕首並沒有停,沿著傷口繼續向裡,準確的找到了頸椎和顱骨相連的寰枕關節縫隙,輕巧的把人頭從肩膀上卸了下來,整個過程熟練簡潔,令人驚歎。
看來果然是精通解剖,熟悉屍體的人,他的行事風格越看越像苦無了。
但是苦無就死在古云非眼前,這個世界上總不會存在兩個一模一樣的人吧。
古云非帶著疑問,捧起頭骨和它互相凝視,輕聲詢問:“你一定有話對我說是不是?”
他語氣鄭重,彷彿正在同一個朋友聊天。
這場面充滿了詭異。
假如羅嘉此刻沒走,一定會把古云非當成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