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傑比子雄大一歲半。子傑安靜文氣,子雄好動,不但膽子大,長得也壯實,只要兩人在一起,偷奸耍滑出壞主意的總是弟弟。不論拌嘴還是動手,做哥哥的休想佔到半點便宜。小娟沒有生意時,子雄就把放騾子的活搶了去。有時候,他會騎在騾背上,手拿書本,學著先生的樣子,搖頭晃腦地朗讀課文;有時候則揮動著竹梢揚鞭策騾,一群十來歲的孩子呼叫著跟在後面奔跑。不滿十歲的子雄成了合興街的孩子王,即便比他大的小夥伴也願意聽他調遣。他和小夥伴們去江邊淺水處挖黃蜆,一起下河捕魚,在蘆葦蕩中掏鳥蛋……。子雄還將家裡的雞蛋、年糕、蕃薯等不需要炊具的食物帶到野外,用火煨烤後和小夥伴們一起分享。
四個孩子中,子雄穿破的衣裳、鞋子卻是最多的一個,同時,他也是最好養的一個,喝河水,將偷摘的瓜果在衣服上擦一下就大口地咬著吃,除了定期打蛔蟲,幾乎從不生病。
子雄沒有長成小娟想要的樣子。她以為,她的兒女都應該乾淨、文雅。但她又找不到他什麼毛病,他讀書成績一點也不比姐姐哥哥差,乾地裡活是毛糙了點,速度倒比子傑還快些。偷瓜的事被小娟知道後,她把他綁在門前的桂花樹上狠狠地打了一頓。
這事恰好被上街的巧珠撞見,小姑子把小娟拉到一旁,小聲勸阻說:“鄉下孩子,哪個沒有偷過瓜摘過梨?當年長生偷吃饅頭,你百般庇護,還把他領回家來養著,自己的兒子犯了這點小錯,卻狠心地往死裡打。這是為何?”
“這能比嗎?長生要餓死了才偷吃饅頭,我哪天讓他餓肚子了!”說罷,小娟回到原地繼續用竹梢抽打著兒子裸露的身體,一邊大聲呵斥道:“想當年,我和你外婆寧願餓死,也不做偷偷摸摸的事!做人就得規規矩矩,不能有絲毫貪念,如果小時候做了錯事不加以懲罰,以後就會變成江洋大盜。我一直給你們講赤裸偷白鯗白故事,姐姐哥哥們都規規矩矩,不拿別人的一針一線,為什麼你就記不住!既然如此,留你又有何用,不如打死算了!”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子雄嚇壞了,他從來沒有見過母親會如此的兇殘,哭著說記住了,以後再也不敢了。
事後,小娟對巧珠說:“以子雄的腦子,恐怕不會是平凡之人,若不嚴加管教,免不了會禍害一方,成為民眾的罪人。我要讓他曉得,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論貴賤多少,即便餓死、窮死,也不能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