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新政细则(3 / 3)

 歷史 2668 字 2019-08-22

大理寺卿,相當於最高大法官,當選後,由他來組建一支司法隊伍,充實到各郡縣大理寺分院,負責民間的刑事和民事審判工作,當然,前提肯定是需要培訓才能上崗,並且,必須由各部族的神職人員組成!

這神職人員,我們提過,其實就是各部族的巫師神婆之類,劉緯為什麼要讓他們來擔任大理寺法官職務呢?因為這些人,不掌握部族政治軍事權力,卻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由他們依照律法做出的判罰,更有說服力,蠻族百姓也更容易接受。另外,這些神職人員,並不熱衷於掌握大權,司法權力交給他們這些人,劉緯也更放心,這樣既能對掌握政權的都護府將軍和地方官員起到監督作用,也不怕尾大不掉,形成一股越權謀私利的政治勢力!

到這裡大家應該已經明白了吧,劉緯在南中地區改革試點的,其實是一種三權分立政體,參政院、都護府、大理寺,各掌握立法、行政和司法權,互相獨立,互為監督,相互制衡,這樣的一個穩固的政體,能夠避免以往許多的積弊和矛盾,反而會讓南中這樣一個特殊的地域,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和平與穩定!

不得不說,劉緯推行的這種改革,如果換做漢末的中原地區,肯定水土不服,阻力相當大,不會成功。但落後的南中地區,卻似乎是這種制度生根發芽的肥沃樂土!因為以往南中地區各部族林立,一盤散沙,叢林法則之下,比的就是誰的拳頭硬,卻也沒有一家獨大,能統一南中的情況發生,因此也是戰亂不止,民不聊生,蠻人不僅跟漢人爭鬥不休,其自己內部也是爭權奪利,衝突不止,時常動亂,毫無秩序可言!

而劉緯所建立的這套政權體系,是可以代表南中各部族廣泛利益和話語權的,大家終於能坐在一起,共同商討和努力治理南中,發展蠻族經濟,讓百姓過上安穩幸福生活的有效模式!

“天佑我南中,孤與諸君共勉哉!”劉緯的講話,持續了將近一個時辰,期間許多代表也有不懂和疑惑之處,卻遵守了大會制度,沒有插嘴,直至劉緯全部講完,慷慨激昂的一句話後,所有人也是豁然開朗,爆發出一陣雷鳴般的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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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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