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他如此緊張,不由心思一動。
突然插了一句:“劉全福,你老婆去哪兒了?”
“啊?!”劉全福明顯愣了一下,兩隻手又開始摩挲起來,眼神遊離到了一旁,“她……幾天前出門了……”
“幾天前?”
“兩天前……不是,是三天,她、她還給我打過電話呢,還有短信!”
“兩天前出門了?”我又問。
“嗯,”他答應了一聲,馬上反應過來,“不是,是三天。”
“兩天還是三天?”我聲音又大了起來。
“兩天,不是不是!”他慌忙擺手,“讓你給俺繞糊塗了,是三天!”
“三天?你確定?”
“確定,就是三天前走的!”
“去哪兒了”
“她說和朋友出去散散心……”
“誰?”
“不知道!”
我笑了起來:“你心可真大,這邊老丈人病入膏肓,那邊老婆要出去散心,跟誰出去也不知道,不怕戴綠帽子?”
他眼神飄忽,也不看我,“她沒說,俺也就沒問,問多了就吵架……”
“她父親去世了,你沒通知她?”我又問。
“通知了,可手機打不通,俺發了短信……”
“發出去,你就收到了?”
“俺、俺、俺發給她的,俺怎麼能收到?你、你這個人真有意思……”
我給肖光使了個眼色,他不說話,我也不說話。
審訊室裡,只能聽到劉全福沉重的呼吸聲。
這個人,有問題!
先前我說讓他媳婦過來,他說的是“不用”,接下來又說和朋友去散心了,那為什麼說不用呢?
不是應該說“不在家”才對嗎?
而且他很緊張,哪怕裝得很委屈什麼都不知道,其實心裡緊張的要命。
他到底緊張什麼?
兩分鐘後。
我打破了沉默,卻不再繼續這個話題:“接著說你岳父黃四虎!”
他有些轉不過彎兒來,茫然地看著我。
“看啥呢?”我沒好氣道:“說你老丈人!”
“哦,好好好,俺、俺媳婦和老丈人都是外地人,二十幾年前來的濰坊……”
“外地人?哪兒的人?”
“浙江吧?俺也是聽老婆說的,她爸年輕的時候,不知道因為什麼,扔下老婆孩子跑了,也沒人知道他去了哪兒!直到二十幾年前,他才回家,那時候俺丈母孃都去世五年了,他就帶著閨女來了濰坊……”
“俺到這個家晚,小菊是喪偶,俺是離婚的,都是二婚頭,在一起沒、沒幾年。”
“俺丈人具體做什麼,俺真不清楚……”
我問:“二十幾年前?具體是哪年?”
他皺著眉想,好半天才說:“好像……好像說是77年,對!就是1977年,應該是冬天,那時候俺還在農機廠上班,不認識他們,我倆是幾年前朋友介紹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