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呂小偉就在縣衙,正式開堂審理這樁鬼魂喊冤案。
由於前一天晚上,在馬家突擊審訊的時候,馬氏、周主簿及管家和文炳已經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並且已經挖出了馬三的屍體和兇器,因此呂小偉只是讓他們重新陳述了一次,做了詢問筆錄,簽字畫押。
呂小偉按照大聖律當堂宣判:“馬家的管家馬某,受馬氏指使,殺害馬三,犯故意殺人罪。聖律有云:凡謀殺人,斬,判處管家馬某斬立決,明日行刑!”
雖然管家已經知道自己這次活不了了,但是真的聽到判決,還是嚇得癱軟在地,就連饒命都沒力氣喊了。
其他案犯眼看這般情形,皆是一副大難臨頭的模樣,渾身戰慄的低頭等待自己的判罰結果。
呂小偉稍一停頓,看著堂下的馬氏道:“馬氏罪行一:指使管家殺害馬三,屬於故意殺人中的指使者,按照大聖律,凡謀殺人,其造意者身雖不行仍為首論,斬!判處馬氏斬立決;
馬氏罪行二:指使文炳裝鬼謀害胡知縣,致使胡知縣瘋癲,聖律有云:凡是百姓謀害本屬地的知府、知縣的,致人死亡者,不論主犯從犯,全部斬刑。致人受傷:不論主犯從犯,全部絞刑。馬氏指使文炳裝鬼,屬主犯,判絞刑。
兩罪合併,執行斬立決,明日行刑!”
馬氏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也是砍頭的判罰。昨天夜裡在馬家,被呂小偉審訊的時候,自己還心存僥倖,殺人的是管家,裝鬼嚇唬知縣的是文炳,自己從來都沒有真正參與過,只是在幕後出了點主意而已。
可惜馬氏這種法盲,對於大聖律的瞭解實在是太膚淺了,對於律法來說,指使者才是真正的罪大惡極,所以才有了“其造意者身雖不行仍為首論”,而造意者這三個字,簡單來說就是提出犯罪意見的人。
馬氏聽完判決呆了一下,然後就膝行兩步叫屈:“大人,饒命啊,小女子只是隨口說說,並沒有真正的犯罪,求大人開恩。”
眼看馬氏滿臉驚恐的淚水,回想起馬氏交代作案過程的時候,不管說到什麼事情,首先就開始數落別人的罪過,而把自己的惡行都掩飾成了被逼無奈。
如今犯下如此罪行,造成了胡知縣瘋癲、馬三枉死的結果,居然還有臉求饒,妄圖矇混過關,呂小偉的氣不打一處來,猛拍驚堂木道:“馬氏,本官審案,向來公正,全部依照大聖律作出的判罰,哪容你個潑婦咆哮公堂,來人,掌嘴二十!”
馬氏的嘴昨夜審問的時候,已經就被打了二十下,如今也僅僅是傷口結痂,聽見又要打二十下,剛想求饒,又怕再說話,會被多打幾下,只能捂著嘴嗚嗚的哭。
可是當堂的眾人,都知道馬氏所犯下的罪行,這個女人為了救自己殺了人的兒子,已經變成了瘋子,所以馬氏的悲慘,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憐憫,只是覺得痛快。
看著衙役執行完了二十下的掌嘴,馬氏的舊傷未愈,再添新傷,這次是徹底說不出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