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犯罪情节也是量刑的重要部分(2 / 4)

 懸疑靈異 4172 字 2024-01-08

呂小偉看見大堂已經安靜下來,繼續宣判:“文炳多次入室盜竊,裝鬼詐取錢財,更是恐嚇胡知縣,造成胡知縣瘋癲的惡劣後果,依律判罰如下:

罪行一,文炳犯恐嚇取財罪和盜竊罪,聖律有云:凡恐嚇取人財物者,計贓,準竊盜論加一等,免刺。根據文炳供述及報案之人的案卷統計,文炳共計得錢一百一十貫,判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罪行二,文炳犯謀殺制使及管長官罪,聖律有云:凡是百姓謀害本屬地的知府、知縣的,致人死亡者,不論主犯從犯,全部斬刑。致人受傷:不論主犯從犯,全部絞刑。文炳受馬氏指使,裝鬼恐嚇胡知縣,指使知縣瘋癲,屬主犯,判絞刑。

兩罪合併,最後執行杖一百,明日絞刑。”

和馬氏一樣,文炳也沒想到,自己僅僅是偷了點錢財,裝鬼嚇唬了一下知縣,就被判處絞刑,而且還要在死之前,受那一百杖的皮肉之苦,猛地抬頭,就要求饒,抬眼看見旁邊已經目光呆滯、滿嘴鮮血的馬氏,最終認命的垂下頭去,癱軟在地。

眼看文炳已經認罪服判,呂小偉繼續宣判:“周主簿身為朝廷官員,犯受贓罪,牢頭作為衙役,同犯受贓罪。

聖律有云:凡官吏受財者計贓,官追奪除名,吏罷役俱不敘。按照已經查實受贓金額,周主簿合計受贓五十貫錢,判罷官除名,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牢頭受贓十貫錢,判杖九十,罷役不敘。”

周主簿自從昨天夜裡在馬家,交代了自己的受贓之事後,就一副任殺任剮的模樣,今日聽見呂小偉的判罰,這位號稱“官場鬼見愁”的凌遲愛好者,居然沒判自己死刑,感覺頗為意外。

要知道,當初這位殺官不眨眼的呂大人,可是為了懲治古縣受賄的陳知縣,甚至請出了太祖皇帝制定的大誥。

按照大誥裡面記載的,貪墨超過六十兩銀子的,都是要剝皮實草,吊掛在官府,以示警戒。

當初陳知縣受賄四萬兩白銀,就被呂小偉剝皮實草了。

彷彿看出了周主簿的想法,呂小偉咳嗽一聲道:“周主簿,本官對你從輕發落,只是因為本官已經查實,你雖然有收受賄賂之事,卻與那敲骨吸髓的贓官不同。

他們為了收銀子,無所不用其極,什麼沾血沾命的銀子都敢收,尤其是古縣的陳知縣,包庇老鴇子,誘拐女子,視人命如草芥,當然要處以極刑。

而你,除了這次牽扯其中之外,其餘都是一些照顧入獄之人吃喝的小事,算不上罪大惡極,也許在當今世上,連貪贓枉法都算不上。”

說到這裡,呂小偉聲音柔和下來:“而且,據本官瞭解,你收受的贓款,並沒有花天酒地、購房置地,而是全部寄回老家給你老孃治病。

所以,你算不上一個清官好官,但卻算的是個孝子。聖人云:夫孝,德之本也。本官的這樣判罰,對得起天地良心,任誰有異議,本官接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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