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大济朝官衔制度(一)(2 / 4)

 宮鬥宅鬥 4138 字 2022-12-25

擇選全軍主帥和各路統帥,以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充任;

將軍開府置幕僚,組成指揮機構。

武帝以後,大將軍及其幕府長期設置,戰時指揮作戰,平時參與朝政,實權甚大。

在地方,漢朝郡、國並行。

郡置太守,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以都尉輔佐掌管兵員徵集、訓練、考核校閱、維持治安、率軍出征,以及武器裝備的製造、管理等。

郡下設縣,縣令(長)兼理軍、民兩政,置縣尉助理軍事和掌管治安。

與郡平行的諸侯王國,以相為行政長官,兼掌軍事。

臣王國中尉、郎中令、衛尉等統領軍隊,負責王宮宿衛和維持王國治安。

縣下還有鄉、亭等基層組織,各置官吏,兼掌組織本地正卒訓練和治安、郵驛、戶籍、兵役等軍政事務。

東漢時,裁罷都尉,其職併入太守。

原來作為監察區劃的州(部),逐漸演化為郡之上的行政單位,州刺史內掌民政,外統兵馬,地方官權力膨脹。(注,文中符驍的外祖父齊長錚,便為茁州刺史。)

黃巾起義後,戰爭頻仍,刺史、郡守不僅有領兵權,還有徵兵、募兵權,從而埋下了分裂割據的種子。

兵役制度:兩漢兵役制度有一個明顯的演變過程。

漢初,承秦制,實行徵兵制。

文帝時,正常徵發不能適應戍邊需要晁錯建議募民實邊,使邊郡常駐之民與常駐之兵合而為一。

武帝時,土地兼併日趨嚴重,大批小農破產流亡,豪宮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權,又戰事頻繁,兵員需要量大,過去行之有效的徵兵制度不能正常進行,也無法滿足戰爭的需要,於是,兼行募兵制。

此外,如謫兵、奴兵、少數民族兵也被廣泛使用。東漢,劉秀改革軍制,取消郡縣正卒輪流上制度,兵員以招募為主。

漢初,民17歲博籍(登記),成為具有兵役義務的待役人員,稱為“正”。

“正”20或23歲起役,輪流應徵,服現役兩年。

一年在本郡為材官或騎士、樓船了;

一年赴京師當衛士,或到邊郡充戍卒(一說在本郡為材官、騎士、樓船,是正卒;衛士、戊卒為同樣性質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後者系搖役)。

“正”不服役時,為預備役兵員,遇有戰事,須隨時應徵,到60或56歲止。應役年限內的免役,分為復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兩種。

凡有一定軍功、資歷、爵位者,飼養、捐獻軍馬或糧食、錢幣達到一定數量者,朝廷禮遇的功臣子孫、學者、高齡者,男子身高不足規定尺寸(6.2尺以亡)者,均可免役。

武帝開始,兼行募兵制。

初募熟悉胡、越的漢族及少數民族人當兵,不再按期更代。

其後,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備征伐。

用募對象多數是農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許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奴隸。

爹!快躺下,女兒讓你做太上皇!最新線上免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