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鐘之後,四個人開車來到了張東的住處。
他的住處位於江城市南湖半島的4棟14樓6號。
雖然在審訊室室內,他們並沒有從張東的嘴裡挖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但是,對於這些基本的信息,張東沒有進行任何的隱瞞。
畢竟,他隱瞞這些信息,那麼也完全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進行查找。
張東在被進入審訊室之後,他所有的個人物品不僅僅包括他的手機、車鑰匙,還有進門的鑰匙。
所以,這一次他們進入可疑人員的家中,與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以往的調查都是使用暴力破壞門鎖或者是找開鎖的將進行開鎖。
但是,這一次他們卻使用了主人家的鑰匙進行開門。
不得不說,在配合調查這方面,張東還比較配合的。
不過當他很爽快的牴觸鑰匙的那一剎那間,吳畏還是深深的覺得既然他都如此大方的把鑰匙遞過來。
那麼很有可能裡面至少在他的住處。不會發出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這僅僅是吳畏的猜測,在破案的道路上就是在不斷的糾正,不斷的試錯,不斷的總結,不斷的探索的過程。
很有可能,吳畏想的也不正確。
打開客廳的門之後,四個人走進去。
張隊長說道:“我們分開進行搜索,重點搜索垃圾桶,衛生間、臥室以及其他可能常有藥品的地方。”
接著,四個人就行動起來。
20分鐘之後,四個人再次會合到客廳內,所有人都攤攤手,表示沒有任何收穫。
張隊長沉思了一會說道:“沒關係,我們還僅僅搜索他的住宿,很有可能在他的辦公室內有發現走我們下一步開車去他的辦公室。”
接著,四個人就馬不停蹄的開著車,繼續趕往位於項目部的建設經理的辦公室。
這一次他們開著警車經過項目部南門的時候,坐在板凳上的兩個保安沒有任何的阻攔。
遠遠的看到警車開過來,他們就積極的把門打開了,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剛才的那個事情。
前期的調查得知張東辦公室位於人事處經理樓上。
所以,他們也算是對於辦公室比較的熟悉,就徑直走上了位於2樓的張東辦公室。
同樣的方式,使用鑰匙打開打開房門之後,辦公室內可以看到物品擺放的非常的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