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不大,但很乾淨。
兩個小小的臥室,放下床以後,幾乎就撐滿了。
但主臥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書桌。
有筆有書,還有檯燈。
上面放著一本書,上面還有一些筆記。
看著是新寫上去的。
桌子裡面有一個筆記本,從紙張顏色跟款式來看,是很久以前的款式。
這日記本應該有年代了。
柯涵翻開看了看。
看到其中一頁的時候眼神突然一變。
汪永長的這本筆記本記錄了很多事情,基本都是一些隱私,一些無法跟人說出去的事情。
柯涵看到了是關於二十年前那件事的描述。
從知道巫術的原因,到下定決心救女兒,再到跟自己的兒子開始殺人,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從日期來看不是固定的寫日記時間,應該是有了不能說的秘密後才會記錄。
關於二十年前的事情,日期是案子結束後不久。
本就是普通人,為什麼能躲開警察的追捕,這也是大家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不過從這本日記中,柯涵找到了答案。
那是因為有人幫忙。
據說是妻子的故人,但汪永長心裡清楚那是大兒子的父親。
結婚那天,他就知道妻子已經懷孕了。
但是他還是娶了妻子回來。
不是所謂的深刻的愛情,只是因為知道的太遲了。
婚禮當天拋棄新娘的事情他做不到。
本想在之後的日子中慢慢找個理由,或者攤開說,兩人好好的離婚。
到時候再嫁或者再娶,彼此互不干擾。
但是當天晚上,因為一些男人的毛病,也因為妻子裝扮的美麗,再加上喝了不少酒的他。
侵犯了妻子。
他不是沒有感覺,可就是不想控制自己,就想由著自己。
可第二天酒醒就後悔了。
每天看著妻子笑意盈盈的照顧著自己,小心翼翼的護著肚子,他就很糾結。
他知道妻子跟他結婚是為了什麼。
所以他在絞盡腦汁的想理由。
但還沒有想到,就傳來了妻子懷孕的消息,而且還是自己的妹妹告訴他的。
那時他在地裡幹活,妹妹著著急急的跑到地裡跟自己說嫂子懷孕了。
他心想終於瞞不住了。
可當自己回到家的時候,卻發現一家人都開開心心的。
原來是認為孩子是自己的。
後來慢慢的自己也就接受了,自己的就自己的吧。
反正自己也糟蹋了人家,就這樣過一輩子吧。
有人問過他,妻子怎麼這麼早就生孩子了。
他笑著說早產。
謊言說多了,自己也就姓了。
後來自己又有了兒子,有了女兒,他也釋懷了。
這都是自己的孩子。
直到女兒生病,直到為女兒大開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