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女兒去世,才想起來原來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兒子。
那一刻,他後悔,但看著孝順的兒子,想著為了自己的女兒大開殺戒的大兒子,他怨不起來。
妻子最後快要不行的時候,才跟自己說了她的秘密。
她說大兒子不是她的,他說他知道。
她說女兒生病,我告訴你們躲避警察的那些,是大兒子的親生父親告訴她的,他說這他不知道。
妻子喜歡的那個人,離開村莊後騙了人,被警察抓過不少次。
所以很瞭解警察。
因為騙人被打,去醫院的時候,遇到了陪伴女兒的妻子。
兩人聊了很久,最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大兒子知道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後,沒有怨恨母親,也沒有怨恨父親。
只怨恨自己多事。
要不是自己偷偷的跟著父親去,那妹妹或許就能救活了。
每天活在自責之中。
想要自首,但是又怕牽連父親跟弟弟,就出家了。
目前在一座寺廟中當掃地僧。
大家攔不住,也就有著他去了。
二兒子倒是聽從家裡的安排,結婚了,也找到了工作。
但一直沒有要孩子。
汪永長在日記中寫道二兒子不生孩子的原因他知道。
他知道警察終有一天會找上來,他知道自己的未來不光明,是一片黑暗。
他不願意讓自己的後輩承受他的罪孽。
至於妻子,本就不是一個會生養的人,像是在搭夥過日子。
......
除了這些,日記本上還記錄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柯涵看了片刻後說道:
“收隊,回警局吧。”
這日記寫的很清楚,所有的罪行都交代了。
而且也能看出來汪永長已經做好了被抓的準備,他不會反抗。
甚至他的兒子們也不會反抗。
這三個人,要不是為了彼此考慮,恐怕早就落網了。
警局,汪永長的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但是關於自己兒子的事情,他什麼也沒有說。
他說他不知道。
藺溫瑜說會請他們來問話。
汪永長說,問吧,兒孫自有兒孫福,他不管。
兩個兒子相繼被請到了警局。
都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三人都承認了。
但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三個人都在說自己的故事,從沒有提過另外兩個人,就好像現場就他一個人。
問道一個人做不到的場景,他們就會說‘二十年前’的事情,記不太清楚了。
每個人的話術基本都是這樣。
果然是一家人。
大兒子雖然跟汪永長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一直是由汪永長撫養教導的,可以說除了容貌什麼都跟汪永長非常的像。
就算是汪永長的親兒子,也沒有他這麼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