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結合這份案卷詳情進行分析,裡面明確寫明瞭,這幾名被害人所食用的飯菜中,毒鼠強的含量不低。”
“也就是說,那三名死者所攝入的毒藥,只需要半個小時便可致人死亡!”
“他們幾人,也確實沒有搶救的機會。”
“但是,反觀邊遠,他為什麼沒有被直接毒死?”
“不僅撐到了急救人員來搶救,而且還度過了危險期,可以說,他現在已經性命無虞了!”
“這難道不是很奇怪嗎?”
被邵雨凝這樣一番提點,富悅終於想明白了其中的問題。
既然一家四口都吃下了同樣含有毒鼠強的飯菜,為什麼其中三個人都已經沒救了,偏偏邊遠沒事呢?
而且,若邊遠是在這三名死者吃過飯菜之後才去吃飯的,這就更加不能說得通。
因為這些飯菜中的毒鼠強計量很大,這三名死者在吃下飯菜後用不了多久時間,就會出現相應的中毒症狀。
這個時候邊遠明知道飯菜有問題,還要繼續去吃,很明顯不符合常規邏輯。
再看案卷詳情中的紀錄,法醫的屍檢結果顯示,邊成文三人的死亡時間大致是在十一點前後,那麼往前推理,他們吃午飯的時間,大概應該是在十點半的樣子。
也就是說,從十點半到十一點,是邊成文他們三人中毒並且出現症狀的時間。
而這一家四口被人發現中毒是在十一點四十三分,邊遠是在十二點左右被趕來的救護車接走的,說明他是在這個時間之後接受治療,並且最終倖存了下來。
根據醫院裡的化驗結果,邊遠體內毒鼠強的含量大約是邊成文等人的一半,那就說明,邊遠的毒發身亡時間大概需要一個小時左右。
而一直到十二點,邊遠都還沒有死掉,就說明他服下毒鼠強的時間,是在十一點之後。
可是,十一點的時候,邊成文他們早就已經毒發,甚至當場死亡了。
這裡面,絕對存在著巨大的問題!
為什麼邊遠在明知道飯菜有毒的情況下,還要繼續吃下這些飯菜?
為什麼邊遠明明有機會救助自己的家人,他卻沒有這麼做?
邊成文他們三人中毒之後,邊遠是否在家中?如果不在的話,他又去了哪裡呢?
邊遠這樣的行為,是否表示他在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