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少宴進去踩縫紉機了,明曦原本以為司少宴的爸爸會和顏欣欣一樣跑來求她,結果並沒有。
明曦有點意外:“難道司少宴不是親生的?”
系統:“不是所有人都把孩子當個寶的,司少宴已經是個成年人了,在司少宴爸爸看來,他就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任。”
“而且司少宴的爸爸並不蠢,求你只會自取其辱,而且資本在國家面前,什麼也不是。”
也許司家很牛,非常有錢,但是再了不起也只是個生意人而已。
犯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司少宴的爸爸就是在詢問過律師之後,才在司少宴的這件事情放棄掙扎了。就這樣吧,反正三年而已,又不是直接槍斃了。
三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卻足夠讓明曦把國內行走的50萬,一個不落地全部揪出來了。
明曦的錢包鼓了起來,隨著律師事務所的拓展,儼然成為了國內最大也是口碑最好的律師事務所。
因為明曦不吝嗇錢,開出了高價,自然招到了頂級專業的律師,打贏了無數官司。很多官司在互聯上都有一定的知名度,明曦獲得了非常多的信仰和功德。
這些官司都是免費打的,很多受害人獲得了實際幫助。
律師拿到了工資,受害者贏了官司,明曦掏了錢包。
一段時間後,國安部那邊沒有再接收到明曦的舉報,反而坐不住了。這三年已經習慣了明曦一個月一次的舉報,雖然一個間諜就是五十萬,這筆錢花得痛並快樂著。
但是現在明曦不舉報了,國安部反倒覺得有點莫名失落。
平常也有人打舉報電話,但是對方給的資料信息都不多,需要國安部花費大量人力精力去調查確認,最後發現並不是間諜,而是其他違法犯罪人員。
但明曦就不一樣了,她每一次舉報都準確無誤,信息精準,從來沒有出錯過。
要不是明曦履歷簡單,為數不多的幾次出國也有跡可循,國安部還真懷疑明曦是敵國的間諜人員反水了。
其實國安部內部也討論過,是不是有必要把明曦抓起來審問一番。
但是吳衛國卻出言否決了這個想法,儘管對方身上有秘密,但是這和他們有什麼關係。對方幫忙舉報五十萬,他們工作有成績,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逼得太緊了,搞不好雞飛蛋打。
而且對方也不是個普通人,而是一個活躍的公眾人物,名聲形象都很好,國安部對待明曦也不能像對待一般的懷疑人物。
肖衛國給明曦打了個電話,笑著開口道:“李小姐,不好意思打擾你了,不過我想問問,下一次舉報是什麼時候呢?”
國家安全部分為數個局,各局主要負責工作和職能也不盡相同,而第七局全名也叫反間諜情報局,主管反間諜情報蒐集。
距離上次舉報已經過了兩個月了,第七局的人還等著明曦的信息呢。最近他們第七局的政績非常好,甩其他幾個局好幾條街,說話也大聲起來了,其他幾個局的人嫉妒地眼睛都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