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接受問話的是第三起撞人火車的當班司機。
“我才跟著師傅上班四個月,雖然從很多老師傅嘴裡都聽說過火車撞死人的事情,但我沒有經歷過,所以現在想起來還心有餘悸。
我沒有經驗,但我師傅感覺到顛簸的時候對我說,撞人了。
我當時緊張地要命,我師傅說我們是合規的,不要緊張。
我和師傅下車查看,我聞到了一股血腥味。
師傅用手電筒照著,我趴到車底,車底掛著半條腿,還有些帶著血的頭髮,我被嚇傻了,一下跌坐在地上。
我師傅讓我回車上等著,他和另一個同事,把車底的殘肢拽出來放到路邊,然後打了電話報告了事故情況。
退勤前我師傅怕我害怕,他一個人打掃沖洗了車。
後來我師傅找我聊天,給我心理疏導,說這種情況是沒辦法的,說句玩笑話,以前的火車司機誰沒壓死過個人。
我問師傅萬一死者家屬不依不饒要賠償呢?
師傅說‘鐵路有專門部門管這些糾紛,不用我們出面。
曾經有過家屬開口要十幾萬賠償的,雙方上了法庭。
法庭最後宣佈,死者違法進入鐵路封閉路段,並與行駛中的列車相撞,死者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然後我們單位出了幾千,屬於人道主義援助。
這幾千也不是我出,是單位出。’
後來師傅帶著我重返現場,我看到鐵軌上依然有凍住的血肉。
師傅用鐵鍬鏟,我在旁邊吐。
我還是不放心,就怕有事。
我師傅說出事的地段屬於彎道處,加上雨雪天氣視覺受限,死者蓋著白色被子,在被雪覆蓋的鐵軌上難以發現。
別說難以發現,就是發現了,燈光照到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警察同志,這就是所有經過細節。”
題安問:“死者身上蓋著白色被子?”
司機說:“是,事後處理結果中提到了。”
這時鐵路警察對題安說:“其他三名司機的筆錄記錄和這三名的一致。
我們查了車上監控、制動裝置,和六名司機的陳述一致,也沒有發現什麼異常。
可疑情況是死者的衣服和蓋著的被子。
因為事後撿拾屍塊和殘破衣物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三名死者穿著是一模一樣的,包括鞋子。
死時所蓋的被子顏色材質也是一模一樣的。
殘肢上幾名死者的指甲,都塗著紅色的指甲油。”
鐵路警察給題安看照片。
“您看,這些是現場的圖片。
根據屍塊上附著的衣物,能證明三人穿著統一。
我們撿到的鞋子款式顏色都一樣。
這些足以說明三人的死不是單獨的事件,而是同一起事件。
這三個人為什麼要統一著裝,選擇半夜在鐵路上被火車撞死?
他們為什麼都要身蓋白色被子?
他們躺在鐵軌上的時候是活著,還是已經死了?
是否是群體自殺事件?
是否有他殺偽裝成自殺,或意外的嫌疑?
這樣分析下來,這三起事件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很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