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安睜開眼,陽光並不刺眼。
因為有高架橋的遮擋。
事故地點在高架橋下匝道處。
這裡的高架橋目測高八米。
題安想,申曼的顱腦損傷,會不會是從高架橋上摔落導致的?
肇事司機環顧四周沒有發現過往的車和行人,那高架上呢?
他的視線是無法看到高架上的情況的。
題安立刻起身,飛奔著跑上高架。
高架護欄太長了,題安看了一圈沒有發現可疑的印記。
“需要知道具體墜橋地點!”題安自言自語道。
他飛快地在紙上畫出申曼被撞的點,橋的高度,二者的角度,申曼的身高體重以及慣性偏差。
題安確定了高架護欄上的一小段距離。
高架橋的護欄材料用的是鍍鋅鋼。
如果申曼真的是從這裡墜下去的。
那麼一定能提取到她的指紋或DNA信息。
物證科同志接到題安的電話後,立刻帶著專業工具來橋上採集信息。
這時,題安的電話響起,他接起來是申曼的主治醫生打來的。
“我就是多餘管閒事!
那個......唉。
我左思右想,還是沒忍住。
那個申曼的傷,有問題。”
題安連忙問:“什麼問題?”
主治醫生說:“她顱內損傷比車禍能造成的損傷要大很多。
像是高墜......
我們接過很多高墜搶救的傷者,所以我比較熟悉。
而且她身上有很多暴力傷。
我只能說這麼多了。
剩下的你去查查看吧。”
題安說:“謝謝你給我打這個電話。
我們正在查。”
第二天晚上刑警隊辦公室。
大家坐在會議室桌前。
題安說:“大家這兩天辛苦了。
你們來分別說一下各自負責的情況。
副隊你先來。”
葉行之拿出資料,“我負責的是現場血液痕跡的檢測和分析。以及根據血跡分佈情況,重現事故現場的部分。
具體情況,大家請看大屏幕。
我來總結就是,血跡的分佈可以還原的事故情況是這樣的。
申曼已經受傷,並且已經有了較大出血量,這時肇事車經過,沒有看到躺在地上的申曼,於是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撞上了申曼的右後背,導致申曼離開撞擊位置,拋甩滾落到了兩米以外的位置。
司機緊急剎車,但還是碾壓到了傷者申曼的小腿,造成申曼半環狀撕脫創。
從現場發現的二十六處(滴),拋灑型、碾壓型、擦拭型、流柱型血跡,以及血泊,血印等分析。
可以正確佐證我們的懷疑。
並且,按照被撞地點的新舊血液分析。
第一次出血早於第二次車禍出血大約十分鐘左右。
也就是說,在申曼第一次受傷形成大量血泊之後的十分鐘,肇事車撞上了申曼。
造成了二次不同位置的出血。”
題安問:“有再現第一次受傷血跡形成從無到有的過程嗎?”
葉行之說:“隊長並沒有這個過程。
申曼是在原地受傷的,她沒有帶著傷口跑,沒有發現這樣的血液痕跡。
也沒有發現別人將她從某樣交通工具中拋出形成的血液痕跡。
排除掉所有,只有隊長的推論可以站得住腳,那就是申曼第一次出血的傷是由於高墜,也就是從高架橋上墜落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