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只是1996年,通訊遠不如後世那麼發達。只有小部分人買得起用得起手機,大多數人其實是沒有聯繫方式的。
離開公子酒店之後,聯繫就中斷了,也不知去了何方。
審訊人員隨即將這個情況上報。
上級的答覆是,暫時不管這個,先把目前已經掌握的線索落實下去再說。
應該說,這個指示也是比較合理的。
這樣複雜的大案,涉及到那麼多的人員,絕不是短時間內能查清楚的,先把現有的證據鏈固定好,是很正常的操作手法。
這些工作,現在全部由長海市公安局負責。
當然,嶺南省廳也派了專家小組趕赴長海,予以技術指導。
那麼,天南來的同志,主要負責什麼工作呢?
解救工作。
這個解救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
並不是說,你把那二十六個被害女性從地下室救出來之後,就完事了。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遠沒有那麼簡單。
首先,就要給她們做全面的體檢。
這不但是人道主義的關懷,同時也屬於固定證據的一個環節。
這些被害女性,被綁架,是一個罪名;被非法拘禁,是一個罪名;被強迫賣淫,又是一個罪名。而在這個過程中,她們的身體是否受到傷害,傷害程度有多嚴重,則是量刑的時候重點考量的因素之一。
從目前掌握的基本情況來看,榮世勇和區文道這兩個主犯,可以說是已經死定了。
尤其是區文道,天王老子下凡也救不了他。
另外他那個小團伙裡,凡是參與了殘害女性的幾個幫兇,大概率也會有一兩個會判死刑。
根據刀鋒的經驗,這樣的大案子,這樣規模的暴力犯罪團伙,殺四五個屬於“標準判決”。
畢竟現在還是96年,第三次嚴打尚未完全搞完。
要是擱在後世,可能在死刑判決上會更加慎重一些。
除了絕對主犯和親手殺過人的傢伙肯定判死刑之外,其他主要的團伙骨幹成員,判死緩和無期徒刑的可能性更高。
在全面體檢之後,需要住院治療的,安排住院治療,不需要住院治療的,也要先做妥善安排。同時還要徵求她們自己的意見,是否和她們家裡人聯繫。
願意回家的,由公安人員護送回家,交到親人手裡。
如果有思想顧慮,一時間不願意回家,甚至是無家可歸的,那還得另行安排。
是不是要通知她們家裡人先過來見面,同樣需要先徵求她們本人的意見。
醫院體檢的結果,情況十分嚴重。
幾乎每個被害女性都染上了性病,其中不少還同時染上了兩種以上的性病。至於普通婦科病,更是人人皆有,連一個倖免的都沒有。
而這些被害女性,被送入到這個地下魔窟的時候,年齡最大的也只有二十四歲,年齡最小的,只有十六虛歲。
這個案子辦著辦著,刀鋒王為這些警察心裡的怒火,又再次升騰起來,怎麼壓都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