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霞在秀溪北郊工地找到工作。一開始,她是做小工,畢竟不懂得什麼建築技術嘛。”
“應該說,周曉霞是一名合格的小工,捨得下力氣幹活,從來不偷懶。一個年輕姑娘,能吃得下這份苦,那是相當不容易的……至少,我做不到……”
旁聽席上響起一陣輕笑。
大夥對這位小律師的好感,快速上升。
小夥子還真不錯。
審判長於春江輕輕咳嗽一聲。
這是在提醒於方成,庭審辯論要注意控制時間,不相干的話,不要說。
實際上,能夠讓他一直“自我展現”到現在,於春江已經很給他面子了。
或許因為他也姓於?
仔細品味一下,本案審判長姓於,公訴人姓於,辯護律師居然也姓於。老於家到底不愧是巖門第一大族,家門中俊彥輩出。
“但是周曉霞並不滿足於一直做小工,工作之餘,她積極自學財會知識。半年之後,周曉霞就靠自己的努力,成為北郊工地財務部的一名工作人員。”
“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周曉霞和本案被害人齊燕成為室友。”
“兩個人年紀差不多,出身也差不多,相處得非常不錯。這一點,北郊工地的許多工友都可以證實,一年多來,她們倆很少吵架。”
“而且,周曉霞十分勤快,樂於助人。”
“因為齊燕比較瘦弱,身體不好,周曉霞包攬了雙人宿舍的所有雜務,搞衛生,搬東西,打飯,都是周曉霞在做,甚至齊燕的衣服,除了貼身衣物和鞋襪,都是周曉霞幫她洗的。”
旁聽席上又響起一片嘆息聲。
這不挺好的嗎?
怎麼突然之間,就“反目成仇”了?
還是不死不休那種?
“我們大家都知道,兩個年輕人住在一起,因為生活習慣不同,性格不同,就算是親姐妹都有可能鬧一些矛盾。根據我的瞭解,周曉霞性格外向,活潑開朗,膽子大,齊燕剛好相反,性格內向,膽小,還有些孤僻……”
於傲雪雙眉一揚。
於春江敲了敲法槌,開口說道:“於律師,注意你的措辭!”
死者為大。
你這麼說本案被害人,這叫死無對證,不妥!
於方成急忙鞠躬道歉,接著說道:“總之兩個人也發生過一些小矛盾。案發那天,更是發生了一個誤會,齊燕認為周曉霞用了她的貴重化妝品,就是這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