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周曉霞那個案子,馬上就要第二次開庭了。”
電話裡,徐玉兒說道,憂心忡忡的。
刀鋒答道:“很正常啊。”
這個案子,遲早是要第二次開庭的。
殺人案,證據確鑿,抓的還是現場,沒理由一直拖下去。
“問題是,中院決定在我們秀溪開庭。”
“哦?為什麼要在秀溪開庭?”
饒是刀鋒見多識廣,聞言也不由得一愣。
周曉霞是秀溪人沒錯,案發地點也在秀溪,但以往,殺人案由中院審理的時候,都是在巖門市區中院審判大廳開庭的。從未發生過在下邊縣裡開庭審理的先例。
因為完全沒有那個必要。
“我也不知道,聽說是馬天海到處在活動,中院才決定在我們秀溪開庭。師父,他這麼做,到底打的什麼主意?”
徐玉兒完全想不通。
而且,感覺上這個案子實在和馬天海關係不大。
因為周曉霞指控李兵教唆殺人,查無實據。檢察院和法院都沒有采納。
也就是說,李兵和這個案子無關。
周曉霞殺人案到目前為止,和當初第一次庭審時,沒有任何區別。證據還是那些證據,所以第二次庭審的結果,應該也不會和第一次庭審有什麼不同。
尤其是中院在受到周曉霞的“戲弄”之後,應該會更加堅決地判處她死刑。
從主審法官於春江到中院審判委員會的諸位大佬,誰都不能容忍這樣的挑釁。
馬天海又是將周曉霞的姐姐姐夫們搞到城裡來做事,又是四處活動,讓中院把這個案子放到秀溪來開庭,到底為的什麼?
他的目的何在?
不但徐玉兒一頭霧水,其他人也是大惑不解。
甚至於,連中院領導都覺得奇怪。
儘管他們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答應了馬天海的“請託”,將這個案子放到秀溪去開庭。當然,正因為馬天海只有這麼一個要求,中院領導才答應下來的。
這個要求聽上去雖然十分奇怪,卻並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
答應也就答應了,並不要承擔多大的風險。
相比之下,他們給出這麼一個“人情”所得到的回報或者說將來可能得到的回報,就要大得多了。
1995年4月上旬,周曉霞殺人案第二次庭審在秀溪縣人民法院審判大廳正式進行。
再次出乎人們意料的是,依舊還是公開審理。
原以為經過第一次庭審的“意外”之後,第二次庭審會改為不公開審理。
也不知中院領導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決定。
上午八點多,審判大廳門口就匯聚了不少人,都是趕過來旁聽的。其中不少人,一看就不怎麼正經,倒像是在社會上混的。
這讓看守審判大廳的法警心裡頭直犯嘀咕。
什麼時候,街面上的混子也對這個感興趣了?
秀溪就這麼點大,幾個混子在街面上都是有些名氣的,勉強算是“大哥”級別,所以法警其實認識他們。
心裡不由得提高了警惕。
當然了,只要他們不鬧事,法警也沒辦法阻止他們進去旁聽。
原則上,公開審理是對所有人開放的。
法警也不能說因為你是個混混,所以你不能進去。
那說不定立馬就會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