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刀鋒還在北山分局,那麼他和於傲雪還可能有工作上的聯繫。
現在刀鋒調去市局法制支隊,對標的就該是市檢察院了。
“老婆,忙不忙?”
“還好……”
“是這樣的,有個事,我跟你說一下。就剛才吧,我接到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
說著,將事情經過複述了一遍。
“這個案子,我聽說過。”
出乎刀鋒意料的是,於傲雪居然給了他這樣一個回答。
“啊?怎麼回事呢?”
“前年去省裡培訓的時候,我們班上的一個同學,就是建興檢察院的,閒聊的時候,他說起過這個案子,說是收到過鐵河監獄駐所檢察員轉過來的申訴材料。他們檢察院內部,對這個案子也有不同的看法。”
“為什麼會有不同看法?”
刀鋒馬上問道。
“因為現場提取到的生物檢材,不足以支持結論!”
“死者身上提取到了案犯的分泌物?”
“對!”
“經過法醫檢測,這些分泌物,並不確定是那兩個貨車司機的。”
好吧,到底是發生在五年前的案件,當時全國都還沒有進行DNA檢測的部門。所以,於傲雪只能說不確定是那兩個貨車司機的,而不是百分之百確定不是!
“那為什麼這個案子最終通過了呢?”
“因為死者家屬鬧得很厲害,建興那邊,可能急著結案吧。”
這或許就是唯一的解釋了。
要說建興公安局重案大隊的辦案人員刻意針對這兩名外地司機,倒也不至於。可現實就是這樣,辦案人員一時的“固執己見”,就會導致最終結果和真實情況截然不同。
以後世的眼光來看,現階段許多的錯案,辦錯的原因,實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完全無法用正常邏輯來進行解讀。
“那現在該怎麼辦?”
刀鋒隨口問道。
“你不都已經讓人過來找你了?還能怎麼辦?”
“先看看材料再說吧!”
也就於傲雪了,換一個人,百分之百會把刀鋒罵一頓。
老毛病又發作了是不是?
又想要多管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