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两个疑点(3 / 3)

 都市日常 2260 字 2023-04-21

說得你自己多老似的!

顯然他也覺得自己“老大”有點“吹毛求疵”了。如此簡單明瞭的案子,還有什麼好質疑的。走個過場得了。

早點做完公訴書,送到中院去就完事了。

於傲雪再次“勉強”認同了刀鋒這個解釋,繼續說道:“刀所,你說周曉霞連續兩次拒絕了司法局給他指定的律師?”

法律規定,任何有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被告人必須有辯護律師。如果被告人自己不聘請律師或者無條件聘請律師辯護,辦案方必須為他提供法律援助,指定辯護律師為其辯護。

“是這樣。”

“那她現在沒有辯護律師?需要我們在市裡給她指定一個嗎?”

看得出來,於傲雪對周曉霞多多少少有那麼一點同情心理。

“那倒不必。她接受了第三個律師。”

“哦?這個律師有什麼特別嗎?”

刀鋒臉上也露出奇怪的表情,帶著點苦笑說道:“倒也沒什麼特別的,就是特別年輕,今年剛獲得律師資格。周曉霞這個案子,還是他第一次獨立辦案……”

“哦……”

小方和小曹頓時同時以手扶額。

這什麼奇葩啊?

殺人重罪,放著經驗豐富的老律師不要,偏要讓一個剛出道的毛頭小子上,這是嫌自己死得不夠快嗎?

“理由呢?”

“周曉霞說了是什麼理由嗎?”

“說了。”

“周曉霞說,和年輕人比較好溝通。”

眾人再一次“暈倒”。

你以為談戀愛呢?

但這是法律賦予周曉霞的權力,她自己堅持這麼做,誰都沒辦法改變。

搞不好,是她死志已決,壓根就不想活了。

萬一找個經驗豐富的老律師,給她辯護出來個死緩,那她至少得坐二十年大牢。對於許多急性子來說,還不如直接吃槍子來得痛快。

注1:在檢察院內部,反貪汙賄賂和反瀆職,是一個獨立部門,和公訴部門是分開的。於傲雪不能同時從事這兩個工作。但小說為了增加故事性和可讀性,模糊了這一點。讓於傲雪可以“跨部門”和刀鋒聯動。懂行的讀者請一笑置之,不必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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