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貳月份的時候,京城中院判決的一起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爭議。這就是在九十年代初,轟動一時的“邱氏鼠藥”案。
一個僅上過兩個半月學,近乎於文盲的,因為家窮,從小開始流浪、討飯、跟老鼠搶“口糧”的邱先生,憑藉自己的鑽研,研究出了一種號稱“能將方圓50米以內的鼠類全部引出”、“要殺公的殺公的,要殺母的殺母的,還能將老鼠引上樹”的特效滅鼠藥。
也正是他的這種鼠藥,讓他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說實話,他的這種鼠藥,是真有效的。
壹玖捌玖年拾貳月柒日,桂省首府市統一組織滅鼠,使用邱先生研製出來的鼠藥,殺鼠35萬隻,老鼠屍體重82.6噸。
半個月後,邱先生受邀到徽省譙城指導滅鼠,用藥十噸,滅鼠率達91.4%。
貳零零伍年青海湖農場鼠患,邱先生出手滅鼠二百餘萬隻。
有關部門在國際莊、濱城先後對“邱氏誘鼠劑”經過了技術鑑定,邱先生拿到了科技成果鑑定書。
誘鼠劑分別通過了冀省省科委和商業部兩級鑑定,認為“這項成果為國內首創,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他的大名和特效藥,甚至傳到了國外,美法德日朝、航康等,27個國家和地區的廠家都表示,願出數十萬至上百萬的金額購買邱氏鼠藥的藥方,或者直接邀請邱先生到他們那兒去。
國外企業的代表,相繼乘飛機、火車、小汽車來到邱滿囤家,國內有關部門、有關企業也來了,希望與邱先生聯營。
一時間,邱先生志得意滿!
要不怎麼說“人紅是非多”呢,或者說是他的鼠藥滅鼠效果太好了,斷了其他人的財路。
於是,在玖貳年六月的時候,汪某信、趙某芝、鄧某、馬某、劉某彥等5位在鄉鎮企業報上發表文章:要科學宣傳滅鼠。
在這篇文章發表後,經過其他十九家報刊的轉載,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京津蘇魯湘等省市,下令禁止使用邱氏鼠藥。
邱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五人侵犯名譽權。一審,他贏了!
這一場農民狀告專家,還勝訴的案件,猶如一塊兒巨石投入到了平靜的湖水中,在“科學界”掀起了滔天巨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