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柱本想跟過去解釋解釋,可是又拉不下這個臉,就沒過去。
而李桃花回到屋裡就哭了一場。
她從枕頭下拿出自己這段時間攢下的錢。
這其中大部分,都是林陽一家子在她這兒編織傢俱給的手工錢,一共兩百多塊錢。
錢不多,但能讓她不至於餓死街頭。
李桃花把衣服箱子打開,裡面有三套衣裳。
春夏的,秋冬的,還有幾件兒單的。
這都是傻柱給她置辦的,算起來也要二三十塊錢。
李桃花抽出五十,放在櫃子上。
把衣服鞋襪都打包好,咬了咬牙。
既然人家都嫌棄她了,那她還留在這裡幹什麼?
繼續找女兒去吧。
說實話,李桃花本來是動了心思的,要是能和傻柱在一起,她也願意再給傻柱生個一兒半女的。
一來,傻柱這人雖然傻,但心眼不錯,從傻柱把她撿回來來看,就知道傻柱這人不壞。
二來,傻柱希望有個兒子或者女兒,她在這裡這些日子,也有所瞭解。
三來,李桃花心裡也知道,把女兒找回來的希望太過渺茫,她很可能沒辦法把孩子找回來。
基於以上幾點,李桃花才會動心思。
可是沒想到,自己在傻柱眼裡,就是一個被撿回來吃白飯的人。
想到這裡,李桃花瞬間心灰意冷。
她不怕受委屈,但她怕被人瞧不起,怕被人不當人看。
之前傻柱說話的語氣,彷彿她就是一件兒被撿回來的物品,或者說是小貓小狗。
也就是因為那句話,她看明白了。
她和傻柱不可能,因為傻柱壓根就沒把她當個女人。
對傻柱來說,她只是小貓小狗,是傻柱一時發善心,撿回來的而已。
但也就是僅此而已了,再沒有別的。
所以李桃花決定離開這個地方。
甭管去哪兒,總好過寄人籬下吧?
於是當天夜裡,趁著大家都睡著了,李桃花輕輕打開了門。
剛伸出一隻腳,就聽地上哐啷一聲。
李桃花低頭一看,地上放著一隻翻倒的碗。
碗裡的一個窩頭和一個饅頭已經滾了出來,還有半碗菜,一半倒在了地上,另一半還在碗裡。
這手藝一看就知道是傻柱的。
李桃花頓時紅了眼。
她被傻柱罵了以後,晚上沒出來吃飯,傻柱也沒來叫她。
本來以為傻柱不想搭理他。
沒想到傻柱居然來過了,還把飯菜放在她門口。
一瞬間,李桃花的心又軟了一半兒。
傻柱都低頭給她送飯來了,要不自己還是留下來?
但這個念頭剛剛升起,就被李桃花給扼殺了。
不能留啊,不清不白的,留著幹什麼?
繼續當傻柱撿回來的小貓小狗嗎?
她是個女人,她需要的是男人和孩子,不是一個主人!
高興的時候給你點好臉色,不高興的時候,就告訴你,你只是被撿回來的,你不能忤逆主人。
想到這裡,李桃花一狠心,跨過地上的碗,揹著包袱揚長而去。
不過她也沒走遠,她知道徐桂枝在派出所幹活。
她也想去碰碰運氣,如果對方願意收留她。
她就幫著打掃衛生,晚上還可以給大夥兒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