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到夫家時,王家還是小有名氣的殷實人家。三個兄弟中,丈夫排行最小。結婚不久,公婆給他們分了家,他和丈夫王春華分得一正兩廂三間瓦房,五畝土地。丈夫略有文采,雖然連個秀才也不是,卻總以文人自居。他從不下地幹活,整天身穿長衫,手握摺扇,東遊西蕩,還美其名曰以文會友。
家裡僱了個長工,農忙時節還得另請短工,但這些開支還不足以動搖他們的根基,如果沒有重大自然災害,他們可以一直衣食無憂地平靜生活下去。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丈夫開始吸食鴉片,秀芬知道時,他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家裡的財產開始像沙漏一樣地不斷流失,從積蓄、細軟、傢俱,到後來變賣田產,三畝、二畝,最後連口糧田也未能保住。深秋的一天,也就是房產易手的前夜,丈夫在路邊的樹上上吊自盡,結束了不到三十歲的生命。他留給妻女的唯一遺產是一張沾滿悔恨淚水的遺書和幾張欠條。
那個叫春華的男人不但害了妻女,也把親人們拖進了泥潭。當秀芬帶著女兒離開時,只得到了三塊銀元的資助。
這些年過得昏昏沉沉,猶如做了一場漫長的噩夢。為了讓丈夫戒除毒癮,她哭過、吵過、鬧過、求過,但所有努力都改變不了家破人亡的結局。秀芬後來才知道,丈夫在染上毒癮不久,還學會了賭博。賭是無底洞,即便有金山銀山也會敗光,何況家裡就這麼點家底,哪裡經得住他敗?
一天早上醒來,秀芬發現自己住在了低矮的箍桶舍裡。她和丈夫的婚床已變成了一塊舊門板,屋裡的東南角有一個用石頭和爛泥搭成的灶頭,灶邊放著一口水缸,水缸上是一塊粗糙的木板。當看到木板上的三副碗筷時,她這才徹底清醒並接受了這個事實。昨天,一個叫毛寧的男子幫她搭好草舍,並在當作飯桌的水缸上和她們共進晚餐。這就是她的家了,她將在這沒有煙囪和灶臺的灶上做飯。那個嘈雜而熱鬧的王家院子她再也回不去了,除了女兒和毛寧,在沙地,她沒有一個親戚和朋友,甚至連認識的人也沒有。她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不知道是否有能力把小娟養大?
秀芬家以東還有很多土地荒著,她尋思著再開墾些土地播種麥子。日子要過下去,首先得有吃的。
要是有一雙男人一樣的天足就能自食其力了,唉,這雙該死的小腳!
秀芬目不轉睛地望著被白雪覆蓋的沙地,只覺得女兒去了很久。昌盛街離家不足三里,小娟怎麼還不回來?她會不會餓暈過去?會不會滑進路旁的河溝裡凍死?她開始後悔不該讓她去。三文錢能買多少東西,撐過了今天,明天還不同樣被餓死!既然如此,還不如死在自己懷裡!
這些天,她總是這樣呆呆地望著空曠的沙地,希望毛寧的身影出現在她的視野裡,希望看到他微駝著背,挑著東家家的水桶,而桶裡面裝著蔬菜、穀物,或一小塊豬肉──她已經記不得多久沒吃肉了。
如果毛寧能帶來吃的,她甚至做好了以身相許的準備!不論食物多少、好差,這是在救她們母女的命,而她除了身體,已無以為報──雖然,她一點也不喜歡他。來沙地後,毛寧為她搭建草舍、開墾土地、擔水挑柴。他給了她很大的幫助,對此,她心存感激,但她還未曾給過他一句承諾、一個溫柔的擁抱。她覺得自己在用女色騙取他的勞動,對於他的付出,她是應該拒絕的。可如果失去了幫助,她們就很難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