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別看立法體系、司法體系和政權體系是各自的獨立系統,卻需要找到一個令大家都滿意的平衡點才行,若是鬧僵了,到最後誰都沒法收場,你要是一名參議員,卻整天想著只為自己的私利,將寸步難行,最後連議員資格都保不住!
不過,監督權本來就是屬於議會的,現在,卻要被眾議院分走立法權,原來的這些參議員,還是等於失去了一部分權力呀?他們豈能甘心呢?
沒關係,因為劉緯決定,雖然議會今後分為參眾兩院,各自職能不同,但參議院有權否決眾議院通過的議案,發回重新審定表決!如此一來,參議院的監督權,可謂發揮到了極致,不僅能監督丞相、官員和皇帝,更能監督眾議院!
可能有人會擔心,給了參議院否決權,眾議院的存在就成了雞肋,將毫無話語權!需要注意的是,參議院否決眾議院的提案,並不是一票否決,也得通過表決才行,而且,是發回重新表決,不是永遠都不同意!
就比如這《反壟斷法》吧,如果參議院認為,眾議院表決通過的法律條文,侵害了大家族和大商人的利益,他們可以否決駁回,但是當眾議院修改了法律條款以後,再次表決通過,參議院就得考慮考慮新的條件是否能接受了,否則,眾議院可以無休止地提交表決通過的法案,你還能回回都否決嗎?
嗯,可能就是有些人比較任性,只要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你拿來一次,我否決一次,就是不同意,又該如何?那麼,眾議院將有權越過參議院,提起抗訴,要求皇帝解散議會,事情鬧大了,造成兩院分裂,最後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
如此一來,參議院就不能太任性了,你是有否決權,卻要尋找一個平衡點,追求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所以,還不如與眾議院達成妥協,只要新的法案,是大家都可以勉強接受的,就沒有必要非得去否決!
除此之外,劉緯還在電報當中明確宣佈,眾議院議員資格,任期五年,可以連任一屆,最高十年!參議院議員資格,終身享有,除非皇帝解散議會,也算是給他們的一項特權吧!
劉緯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他的心裡十分清楚,大族和富戶,雖然有其反動性,卻也不是一無是處;普通民眾和百姓,雖然代表了更廣泛的人民利益,卻也有其侷限性,亦需加以限制!
無論富人還是窮人,無論貴族還是百姓,都是大漢子民,若厚此薄彼,是不公平的!
況且,誰說窮苦百姓就一定是好人?地主和富戶就一定是壞人?刁民也有不少啊!你明明是為他們好,他們卻不能理解,極力反對的情況,也並不少見!
總之,參議院和眾議院,說白了就是“貴族議會”和“平民議會”,他們既是一個整體,又能互相制衡,把階級矛盾化解於此,而不必通過暴力手段去解決,何嘗不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