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宗皇帝圖謀收藩時,宰相武之衡給藩鎮派刺客暗殺而死。《聶隱娘傳》中所述精精兒、空空兒等與聶隱娘暗殺及反暗殺的鬥爭,也反映了當時政界的實況。這個時候,在日本是奈良時期到平安時期,在歐洲是“神聖羅馬帝國”初建,也都是動盪不安的時期。

附錄 聶隱娘

聶隱娘者,貞元中魏博大將聶鋒之女也。年方十歲,有尼乞食於鋒舍,見隱娘,悅之,雲:“問押衙乞取此女教。”鋒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鐵櫃中盛,亦須偷去矣。”及夜,果失隱娘所向。鋒大驚駭,令人搜尋,曾無影響。父母每思之,相對涕泣而已。

後五年,尼送隱娘歸,告鋒曰:“教已成矣,子卻領取。”尼欻亦不見。一家悲喜,問其所學。曰:“初但讀經唸咒,餘無他也。”鋒不信,懇詰。隱娘曰:“真說又恐不信,如何?”鋒曰:“但真說之。”

曰:“隱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幾里。及明,至大石穴,嵌空數十步,寂無居人。猿狖極多,松蘿益邃。已有二女,亦各十歲。皆聰明婉麗,不食,能於峭壁上飛走,若捷猱登木,無有蹶失。尼與我藥一粒,兼令長執寶劍一口,長二尺許,鋒利。吹毛令剸。逐二女攀緣,漸覺身輕如風。一年後,刺猿狖百無一失。後刺虎豹,皆決其首而歸。三年後能飛,使刺鷹隼,無不中。劍之刃漸減五寸,飛禽遇之,不知其來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處也。指其人者,一一數其過,曰:‘為我刺其首來,無使知覺。定其膽,若飛鳥之容易也。’受以羊角匕,刀廣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見。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藥化之為水。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無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決其首來。’又攜匕首入室,度其門隙無有障礙,伏之樑上。至瞑,持得其首而歸。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某雲:‘見前人戲弄一兒,可愛,未忍便下手。’尼叱曰:‘已後遇此輩,先斷其所愛,然後決之。’某拜謝。尼曰:‘吾為汝開腦後藏匕首,而無所傷。用即抽之。’曰:‘汝術已成,可歸家。’遂送還,雲:‘後二十年,方可一見。’”

鋒聞語甚懼。後遇夜即失蹤,及明而返。鋒已不敢詰之,因茲亦不甚憐愛。

忽值磨鏡少年及門,女曰:“此人可與我為夫。”白父,父不敢不從,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鏡,餘無他能。父乃給衣食甚豐。外室而居。數年後,父卒。魏帥稍知其異,遂以金帛署為左右吏。

俠客行(附越女劍及三十三劍客圖)(全二冊)插圖版完本全文無錯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