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太好……過分了,我可沒那麼大本事……”
刀鋒急忙將腦袋搖得跟撥郎鼓似的。
周金沙被這痞賴傢伙搞得哭笑不得。這傢伙剛才分明是說“那太好了”,話到嘴邊才覺得不對硬改的。
“行了,別在我面前裝蒜!”
“把情況好好跟我說一下,要實事求是,不許添油加醋。”
“是!”
刀鋒頓時就來勁了,胸腹一挺,給周金沙打了個立正,隨即開始彙報。
周金沙雙眉漸漸蹙了起來,右手食中二指併攏,似乎是無意識地在桌面上輕輕敲打著……
“馬紅衛這個案子,有沒有什麼硬證據?”
刀鋒實事求是地說道:“在他辦公室和家裡都找到了麻醉劑七氟烷,另外還有他自己的日記和病歷相對照,加上他自己的口供,都是一致的,完全可以形成證據鏈。”
“我問的是化驗結果!”
刀鋒說的這些,周金沙也認可,但目前來看,似乎還不夠。
如果馬紅衛是個普通的犯罪嫌疑人,那刀鋒說的這些,完全足夠。檢察院都可以批捕了,接下來就是走庭審流程。
但是秀溪縣局顯然還有些其他意見。
“暫時還沒有。”
“六號案的當事人何婷,交了一床床單,因為時間較長,縣裡的法醫說了沒法檢測,我已經發給省廳了,暫時還沒檢測結果。”
“另外就是吳小紅肚子裡的小孩,這個算是硬證據。”
“吳小紅不是強姦。”
周金沙蹙起眉頭一揮手。
“我知道。但這足以證明馬紅衛那個嚴肅刻板的形象是裝出來的。實際上,這傢伙就是個色魔。”
周金沙眉頭蹙得更緊。
這種有爭議的案子,尤其看重證據。道德敗壞不等同於犯罪。
“周書記,我有個建議啊,這個案子,照理應該由市局來辦。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更好。”
“理由呢?”
“這個系列強姦案,如果證據確鑿,至少也得判個無期吧?”
周金沙眼前一亮。
這個理由很過硬。
按照規定,有可能判處無期或者死刑的案件,應當由地級市或者相當的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與此相對應的,案件也應該由地級市公安局偵辦。
“為了慎重起見,市局來辦這個案子最好。如果我們真冤枉了馬紅衛,也好還他一個清白。我們真搞錯了,我給他賠禮道歉,哪怕處分我都沒意見。”
“嗯,我考慮一下!”
周金沙點了點頭。
刀鋒就知道自己已經說動周書記了。接下來他該重點考慮的,恐怕已經不是這個案子本身,而是各種“關係”。
換句話說:是不是值得!
雖然刀鋒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卻又不得不面對現實。
“另外,你說的那個馬天海的情況,你掌握了多少?”
刀鋒頓時便愣了一下,老老實實地答道:“報告書記,暫時還沒有掌握什麼關鍵的線索。”
我才去秀溪幾天啊?